为做好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2021年度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评审原则
坚持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奖励原则和科学、严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
评选范围
1.参评的学术成果需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中,对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应以国际校区为主完成(成果标注应注明国际校区或国际校区相关单位);或者由国际校区的学者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国际校区的学者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
2.参评的学术成果原则是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获得奖励认定,或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成果,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不超过10个奖项名额。
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办学单位、国际研究中心于2021年12月10日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部报送排序后的推荐项目。各单位推荐报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
2.评选。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0日,科研与成果转化部协助国际校区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相关推荐项目,同时在“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公众号上推送候选成果介绍,发起微信投票。微信投票的结果将作为国际校区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的参考,最终由国际校区学术委员会审定获奖成果。
3.公示。2021年12月31日前,获奖成果在国际校区办公网上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布。公示完成后,获奖成果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正式公布。
附件:《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2021年度学术成果推荐表》
国际校区学术委员会
科研与成果转化部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