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为国际校区捐赠,无论金额大小,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将统一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捐赠金额、捐赠意向及捐赠用途,保证项目按协议执行。
2
根据规定,捐赠金额累积1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捐赠者,颁发浙江大学捐赠荣誉证书;捐赠金额 累积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捐赠者,颁发浙江大学捐赠荣誉证书及铭牌。
3
对于捐赠达到一定额度的捐赠项目,将根据捐赠方意愿及校方规定,对校园内园林建筑、基础设施、奖助学金、研究基金等所资助项目命名。
4
对大额捐赠者,经双方协商后举行捐赠仪式,并在浙江大学及国际校区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