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

修缮工程费用报销有何规定?

(1)修缮、装修工程审计的资金起点为20万元(含 20万元)。2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后,均送审计处审计。报销时必须提供审计处出具的或确认的审计意见书,报销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

(2)20万元以内的工程,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审计处根据情况进行抽审。

(3)零星维修开支由后勤管理处审批。

(4)985、211 工程专项经费开支实验室改造与修缮相关的支出,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先经后勤管理处预审,再经审计处审批。

杭州市以外修缮工程相关费用报销有何规定?

(1)开工前须向后勤管理处提交工程立项报告书(含项目预算)及《浙江大学计划外修缮工程 审批表》,完成施工前相关审批手续。

(2)20 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由使用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结算审计委托当地 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咨询单位审计。

(3)20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委托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结算审计委托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

(4)财务凭后勤管理处和审计处审核意见, 按审计认定的结算审定额在相关经费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