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生报到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在校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和护照到所在办学单位教务办公室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将按学校和校区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已办理的居留许可或已延期的签证将被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注销。
二、体检
1.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国际学生来华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
2.新生在获得《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后才能办理居留许可。
3.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或已有有效的居留证件者,可以不必重新体检。
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2号
电话:0571-87852410
三、居留许可及签证
1.持X1签证来校的新生须在入境后30日内向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办居留许可;持X2签证者,应在签
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延长停留期限,或申请办理居留许可。超过规定时间,将因非法居留受到中国有关法律的处罚。
2.在学期间,如居留许可上填写的项目内容有变更,必须在10日内到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变更手续。
3.在校生应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延长居留期限。超过有效期仍未办理延长手续者,将因非法居留受到中国有关法律的处罚。毕业或结业离校的国际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延长手续,可酌情办理规定期限内的停留签证申请手续。法定节假日及寒暑期不予办理延长居留许可相关事宜。
4.国际生若遗失护照,应立即向学生事务部及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报告,并向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护照,然后到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重新办理居留许可。国际学生换发新护照后,应向学生事务部报备,并去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5.国际生因各种原因退学、休学、开除学籍、保留学籍等离校,须到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相应的签证或居留证件变更手续。
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东路500号鹃湖科技园8幢潮城英才之家一楼
电话:0573-872331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00-16:30
四、保险和医疗
1.学校各校区设有校医院,国际生日常患病可以到校医院就诊。
2.如有必要,国际生可以到校外医院就诊,建议到市内省级或市级公立医院就诊,就诊时请出示学生证和护照。
3.如需要紧急救援,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电话号码:120。
4.外国留学生综合保险
外国留学生综合保险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意外残疾及死亡保险责任;就诊医院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公立医院。具体的保险条款和理赔指南请参阅留学保险网相关介绍(www.lxbx.net)。如果发生意外或生病需住院治疗,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4008105119转1进行咨询。同时及时通知学生事务部老师,以便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五、实习
申请办理实习加注的流程如下:
1.提供实习单位的录用通知书
国际生本人向学生事务部提交实习单位的实习录用通知书。实习录用通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实习的起止日期;
(2) 实习的地点(××省××市××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
(3) 实习的具体内容;
(4) 实习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和实习单位公章。
2.从学生事务部获取《浙江大学留学生校外实习实践申请表》,填好信息后,先交所在办学单位审批(签字、盖章)同意,再交学生事务部终审。
3.国际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实习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浙江大学留学生校外实习实践申请表》、实习确认函、学生事务部出具的实习告知函、国际教育学院出具的办理居留许可证明、学生本人护照及复印件、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审批表)去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实习加注手续。
六、奖学金
1.中国政府专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1) 免交学费;
(2)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按照相关标准发放);
(4)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详情请见:
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2.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而提供相应的奖学金。
详情请见:
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3.浙江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浙江大学国际研究生奖学金)
• 浙江大学外国留学生A类,包括:
(1) 免交学费;
(2)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4) 提供生活费(按照相关标准发放)。
• 浙江大学外国留学生B类,包括:
(1)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2)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3) 提供生活费(按照相关标准发放)。
4. 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奖学金
• 浙江大学国际校区A类,包括:
(1) 免交学费,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2)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3) 提供生活费(按照相关标准发放):
奖学金生活费由校区按月发给学生本人
• 浙江大学国际校区B类,包括:
(1) 免交学费
国际生相关事宜可以咨询学生事务部
吴老师:0571-87572362
邮 箱:sa@intl.zju.edu.cn